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
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是杭州市卫计委直属财政适当补助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因当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人。现将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 |
1 | B超医师 | 专技十级及以下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超声科医生岗位、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611办公室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hzzfyrs@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的,请务必在“邮件主题”上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邮寄地址: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杭州市朝晖二区五幢杭州市职业病防治院611办公室,邮编:310014(以邮戳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2017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个人荣誉证书、外语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②非2017年应届生: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经医院专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
五、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可采用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选择考试方式进行,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告知考生。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
及时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各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院网站(http://hzpcc.com.cn/)“人才招聘”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注: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咨询电话:0571-85059382,85059385, 联系人:杜老师
附件:应聘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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